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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意见
艺术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意见
添加时间2023-05-23 10:04:14    浏览次数
   根据《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21]3号)及《关于河北大学将在校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4年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制定此意见。

一、成立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小组

 长:刘宗超   滑晓军

副组长:侯志刚   李文岗

 员: 张冬梅   郄建业   彭勃   李艳红   唐勇钢    李伟

工作人员:温  娟 (电话:5073055)   马思航(电话:5073568)

          刘  伟 (电话:5073061)

二、推荐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对口升学等学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三)身心健康,身体状况达到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及格及以上。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五)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乱纪和受处分记录。

(六)前三学年的全部必修课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且为一次性取得。

(七)外语基础好,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或托福80分(含)以上,或雅思6分(含)以上。

(八)综合测评排名在学校划定的遴选范围之内。

(九)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或参加国际组织的实习、实训、实践活动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直接推免

(一)在校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学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占全校指标,直接推免。

(二)在校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占全校指标,直接推免。

  (三)参加学校认定的A类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金奖)及以上奖励,在获奖团队中排名第一(仅限一人)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占全校指标,直接推免。

四、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测评成绩由前三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和创新实践能力加分两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学分绩点×90%+创新实践能力加分×10%。说明如下:

(1)创新实践能力加分旨在鼓励本科生在努力学好专业知识的前提下,通过参加各类竞赛、科研工作等实践能力训练,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创新实践能力加分限定在与专业相关的项目,项目范围和加分规则详见附表。

(3)平均学分绩点的课程统计范围为必修课。

(4)在校服兵役学生,在综合测评成绩基础上加分,加分后等同一般学生在专业内排名(加分分值:普通服兵役在校生加0.2分;在普通服兵役加分基础上,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学生每次另加0.1分;荣立三等功但未能直接推免的学生另加0.2分)。

(5)相关的材料认定截止日期均为同年8月31日(含)。

五、学术专长认定

(一)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在答辩过程中做好书面纪录,并且全程录音录像。

(三)对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四)符合直接推免条件的学术专长学生推免程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它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推免工作回避制度

(一)我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强化制度执行,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正、透明。

(二)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推免的,应主动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回避。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回避人员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非直系亲属参加推免的,应主动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报备人员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我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亲属在本校参加推免时,学生本人应主动向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报备学生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四)对于未按规定报备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于未按规定报备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七、推免资格排名先后说明:

1、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考试成绩在425分(含)以上,或托福80分(含)以上,或雅思6分(含)以上。

2具备良好的外语基础或科研能力,满足下列三种情况之一者排名优先: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

(2)在A类期刊及以上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3)获得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学校认定的A类竞赛)一等奖(金奖)及以上(排名前二)或二等奖(排名第一)。

3、在相同专业内,考虑优先排名的情况后,按综合测评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如综合测评分数相同,英语级别高者优先,英语级别相同的按英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英语级别和成绩都相同的按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如以上方法仍无法做出排名,由学院推免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名次。

八、推荐名额

为避免指标浪费,学校按照学院前三年浪费指标数量的平均数(只取整数位),酌减下一年度“推免”指标。

学院依据各专业前三年浪费指标的数量,酌减浪费指标最多的专业下一年度的“推免”指标。

九、推免纪律

在推免过程中任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推免资格。

                                             河北大学艺术学院

                                             2023年4月26日

 

河北大学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加分表

分类

获奖项目名称和等级

A级竞赛加分

B级竞赛加分

最高限分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各类学术、科技、技能竞赛获奖

全国(国际)一等奖

2

1.5

1

1.5

1

0.5

2

全国(国际)二等奖

1.5

1

0.5

1

0.5

0.3

全国(国际)三等奖

1

0.5

0. 3

0.6

0.4

0.2

省级特等奖

省级一等奖

0.8

0.4

0. 2

   0.5

   0.3

   0.1

省级二等奖

0.5

0.3

0.1

   0.3

0.2

   0.05

省级三等奖

0.3

0.2

0.05

   0.2

   0.1

   0

各类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A类期刊

1.5

1

0.5




1.5(限报三篇)

B类期刊

1

0.5

0.3




C类期刊

0.5

0.3

0.1




承担科研项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国家级

0.8

0.6

0.4




1.5(限报3项)

省级

0.5

0.3

0.1




科研课题

国家级

1

0.8

0.6




省级

0.7

0.5

0.3




市级、校级

0.4

0.2

0




取得发明专利

1

0.8

0.6




注:

1.专利、论文等均应以河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学术论文及科研项目级别按照河北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2.发明专利(非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界定范围为职务发明且与本人专业相关的。

3.学术论文、科研项目计分按照如下公式,总分=单项最高分+次高项得分×0.5+第三项高得分×0.3

 

 

艺术学院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加分

根据《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在河北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分级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将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国文联下属的14家协会组织主办的各类参照B级专业竞赛加分,不设等级奖的,优秀奖及入围奖按二等奖计算。加分细则及具体竞赛目录如下:

河北大学艺术学院创新实践能力加分表

获奖项目名称和等级

C级竞赛加分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全国(国际)一等奖

1.2

0.8

0.3

全国(国际)二等奖

0.8

0.4

0.2

全国(国际)三等奖

0.5

0.3

0.1

省级特等奖

全国(国际)优秀奖、入围奖

0.3

0.2

0.05

省级一等奖

省级二等奖

0.2

0.1

0.03

省级三等奖

0.1

0.05

0.02

 

 

艺术学院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加分

各类公开发表专业艺术作品

A类期刊

1.5

1

0.5




1.5(限报三版)

B类期刊

1

0.5

0.3




C类期刊

0.5

0.3

0.1




 

根据《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在河北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分级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将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国文联下属的14家协会组织主办的各类比赛纳入学院竞赛目录中。加分标准为第一名1.2分,第二名0.8分,第三名0.3分,具体目录如下:

 

艺术学院专业竞赛目录



竞赛名称

主办单位

加分级别



大学生艺术展演

教育部

C


影视系

First青年电影展

西宁市人民政府、中国电影评论学会主办

C


国际大学生微电影盛典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中国高等院校影视学会

C


上海大学生电视节

上海电视节

C


海峡两岸大学生微电影文化艺术节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学生联合会

C


亚洲大学生电影节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电影学院、韩国东西大学、庆星大学和中央大学等

C


动画系

全国动漫美术作品展

中国美术家协会动漫艺委会

C


CICAF中国国际动漫节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动画协会

C


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市场司

C


中国大学生原创动漫大赛

教育部动画数字媒体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C


音乐系

音乐金钟奖

中国音乐家协会

C


孔雀杯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声乐大赛

中国声乐家协会

C


全国高等艺术院校歌剧声乐展演(国际大学生歌剧比赛)

中国音乐学院

C


香港国际声乐公开赛

香港国际音乐家协会

C


“央音”全国青少年艺术展演

中央音乐学院

C


中新国际音乐比赛

新加坡中新音乐节组委会

C


肖邦纪念奖香港国际公开赛

香港国际音乐家协会

C


“爱琴杯”国际大提琴比赛

中央音乐学院

C


北京国际键盘手风琴比赛

文化部外联局和中央音乐学院主办

C


CCTV广播民族器乐电视大赛

中央电视台

C


舞蹈系

中国舞蹈荷花奖

中国文联、中国舞协

C


“桃李杯”舞蹈比赛

中国文化部

C


文华奖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C


华北五省市舞蹈大赛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舞蹈家协会

C


设计系

NCDA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工业和信息化部

C


“华灿奖”两岸新锐设计竞赛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C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C


白金创意国际大学生平面设计大赛

中国美术学院

C


中国包装创意设计大赛

中国包装联合会

C


中国环境设计学年奖

中国室内设计学会

C


龙腾之星·全球大学生绿色设计大赛

龙腾之星大赛组委会

C



“新人杯”全国大学生室内设计竞赛

中国室内设计学会

C


金犊奖

时报金犊奖组委会

C


“海宁家纺杯”中国国际家纺创意设计大赛

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

C


中国高等院校设计艺术大赛

中国高教学会设计专业委员会

C


全国设计“大师奖”

大师奖组委会

C


全国书籍设计艺术大赛

中国出版协会装帧艺术委员会

C


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学院奖

中国广告协会

C


绘画系

全国书法届展、专项展览

中国书法家协会

C


全国书学研讨会及专项研讨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C


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教育部

C


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展览

中国美术家协会

C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

教育部

C


中国美术家协会及其下属协会或专业学会主办活动

中国美术家协会及其下属协会或专业学会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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