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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2016学年春学期集中实践教学周“通识教育系列讲座”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5-2016学年春学期集中实践教学周“通识教育系列讲座”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6-04-26 11:32:26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加快通识教育进程,丰富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内容,教务处将于2015-2016学年春学期集中实践教学周继续围绕“成人成才”教育主题组织开展“通识教育系列讲座”活动,注重打造经典讲座,进一步提高活动质量。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讲座内容与目的

讲座依据内容划分为“时事政策、道德修养、人文艺术、历史文化、科技创新、就业创业、励志求实、安全健康”八个系列。

通过举办讲座,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人格培养,为学生提供内容丰富的学术知识讲授和形式多样的实践技能指导,促进学生拓宽学科视野,提高思考能力、认知水平和实践技能,多角度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成人成才。

二、组织管理与实施

(一)组织管理部门

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团委、学生处、教学单位等相关部门协办;审批备案通过的讲座,教务处将依所属知识领域、讲授内容系列、举办效果等情况分系列、分批次组织安排。

(二)主讲人员来源

讲座的主讲人员通过推荐校内优秀教师和邀请校外知名专家两种途径落实,以推荐校内教师为主。为保证讲座讲授质量,提倡各教学单位推荐高水平的优秀教师举办讲座。

(三)主讲人员要求

来自校内的主讲人员一般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学经验丰富,专业水平较高,教学效果好;曾担任过一门或多门与讲座内容相关的课程,且所讲内容应属于其长期从事的教学或科研领域;来自校外的主讲人员一般要求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在某些学术技能领域具有较深的造诣。

(四)申报审批流程

申请开设通识教育讲座的教师(含曾在夏季短学期已经开设过讲座的教师),填写《河北大学通识教育系列讲座审批备案表》,经推荐单位汇总审核同意后,上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5月6日(星期五)下午5:30前将《河北大学通识教育系列讲座审批备案表》(一式1份,见附件1)和《河北大学通识教育系列讲座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2)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ujsk@163.com,联系电话:5079473。

附件:1.河北大学通识教育系列讲座审批备案表

2.河北大学通识教育系列讲座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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