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各招生专业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开展复试工作。
1、成立各专业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3、复试资格审查
②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④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普通全日制专接本考生需同时提供专科层次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1、本人本专业相关学习成果(例如:发表的论文、画册、专利等)
请各位考生于开考前指定时间上传①-⑤项材料至指定网址/邮箱,详见考试时间通知。
使用教育部指定的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以面试为主。
5、复试主要内容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考核(20分)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④人文素养;
⑥心理健康情况。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形式为开卷笔试。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试卷满分为100分/门。
二、复试分数线及差额比例
(2)差额比例。按照150%的差额比例进行复试。
三、录取工作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录取程序
(2)第一轮调剂复试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指标由学校收回。收回的指标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后,重新分配。
(4)全日制定向类型的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须在复试成绩公布10日内提交定向培养协议后方可发送拟录取通知。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2、回避制度。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不得参与复试相关工作。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3060
五、违规处理
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新生入学报到时由学校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