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成立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
负责本单位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制定本单位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细则,制定本单位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工作行为。
2.成立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监督小组
工作职责:
负责监督本单位复试过程,公布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3.成立复试小组
三、复试形式
1、专业技能测试(笔试)
2、面试
总分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面试时考生需携带自己的作品及获奖材料等参加面试。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回避原则
凡属考生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者,不得参与该考生所在专业的复试工作。
五、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3061
电子信箱:hbuar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