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鼓励高校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学科前沿,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省教育厅决定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立项研究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面向全省本科高校,坚持公开申报、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申报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负责项目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课题组成员的聘任、研究经费的分配使用以及研究成果的质量。首席专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2.省内高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
3.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对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积累。在研究周期内有充足的研究时间。
4.每位首席专家只能主持一个重大攻关项目。
(二)有职称、年龄、知识结构合理,高水平的学术研究队伍,以及对课题开展研究必备的条件。
(三)重大攻关项目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部门和跨地区的联合攻关,协同创新,但必须由本省高校作为牵头申报单位;鼓励联合高校系统外的相关专家、与研究课题有关的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研究工作。
三、资助经费
原则上每个选题只确立一项研究项目。资助经费根据项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在15万元左右。非省属高校经费由学校负责落实。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以学院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各相关单位要从选题设计、课题内容论证、首席专家条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组建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并择优推荐上报。
(二)申报数额。根据各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综合实力和学科特点,本次采取限额申报,河北大学原则不超过10项。
(三)选题见《2014年度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指南》(附件3)。 1、《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7份(A4纸打印,按照“⑴申报材料之一:《申报书》”、“⑵申报材料之二:《申报书附件》”的顺序,统一装订)。
2、《2014年度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社科处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