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学定位:
河北大学在百年的办学历史中有着深厚的艺术传统,2000年艺术学院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高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称号。我校音乐专业始建于1993年,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音乐与舞蹈学硕士点,2013年开始招收音乐专业硕士(MFA)。音乐学科依托综合性大学办学特色,贯彻学院“大艺术观”,重视思政教育与人格修为,弘扬民族、民间、地域、时代的学科发展特色,立足音乐本体,扎根燕赵文化、形成技道并进,培养突出专业特点、注重创作表演技能的提高并兼顾艺术理论及内在素质,培养包括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合唱指挥、作曲等方面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致力于培养广泛服务于省内外高校音乐院系、艺术团体、艺术场馆、传媒机构、文化馆站、艺术研究机构及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所需要的能够胜任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教学、音乐编辑、音乐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
(三)社会与区域发展需求:
本专业领域区位优势独特,是河北省环京津文化圈、雄安新区以及中西部高校(Z14)中极富区位特色和综合特色的重点综合性高校艺术学科领域,中国文联“中国文艺舆情信息研究基地”、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大学(Z14)艺术学科联盟秘书处、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艺术委员会秘书处、河北省高校本科教指委艺术委员会秘书处等多个全国性、省级学术机构均设在本学院。
多年来,学位点针对人才市场的需求变化,调整研究生培养目标,注重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 “创新应用型”人才,立足于学科发展,从应用中提炼出学术问题,择优培养少数的“精英研究型”人才,为艺术团体、高校及企事业单位的文化宣传岗位提供了未来的生力军。
(四)师资力量:
目前,学位点共有校内专任教师18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师资9人,具有硕士学位的师资9人;声乐教师7人,器乐教师6人,理论教师7人。校外聘任导师现有8人,全部为正高级职称。其中国家级、省部级艺术院团专家3人,省内外高校专家5人;声乐导师5人,器乐导师共3人。
(五)人才培养:
按照国家关于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音乐表演专业的自身规律和社会的需求,本学位点力求培养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和高水平的表演技能,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本学位点现有声乐表演(含美声、民族、流行)、西洋乐器演奏(含钢琴、大提琴)、中国乐器演奏(含二胡、古筝、琵琶)这三个稳定、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培养方向;在研究生具体专业培养上,本学位点一直贯彻学院“大艺术观”,秉持着兼顾古今中外、重视理论研究、强化舞台实践、强调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并特地在专业必修课中加入了《燕赵音乐文化》课程,以形成具有河北省地域特色的声乐、器乐、作品理论研究与舞台实践相结合的研究体系。
学位点根据专业特点制定了一系列大纲与细则,对演出、观摩、实践教学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近五年,本学位点优秀研究生共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在科研、专业技能、学术和创业方面共获奖60余项。此外,学位点师生还在国内外广泛参与学术交流活动,先后与北京大学歌剧研究院、中国歌剧舞剧院签订合作协议,并成立河北大学歌剧艺术中心。师生曾多次前往美国、日本、毛里塔尼亚、葡萄牙、泰国、马来西亚、挪威、瑞典等国家进行访问演出及学术交流。积极开拓国际交流合作,本学位点2023年与英国卡迪夫大学签署了音乐方向硕士“1+1+1”合作办学协议,为音乐专硕点高层次艺术人才培养、艺术交流提供了新的路径。
此外,本专业硕士学位点就业前景也极为良好,主要有签约就业、合同就业、灵活就业以及读博深造四类。硕士研究生主要在河北地区就业,其次为北京。另外,“雄安新区”需要承接部分首都功能,造就了更大的人才市场需求。在近五年毕业生就业的研究生中,有98%的毕业生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或继续读博深造,部分优秀研究生已进入政府部门、院团、多所高校和中小学就职并成为了业务骨干,为培养优秀文艺人才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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