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人员确定
按照“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将按总成绩排序依次进行递补”的原则,递补以下考生为体检、考察环节的人选:
序号 | 准考证号 | 报考岗位 | 总成绩 | 岗位内总成绩排名 |
1 | 20261024 | 科研助理岗 | 76.64 | 5 |
进入体检、考察的考生自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请进入体检、考察的考生于9月22日前提交由基层党委(党总支)出具的政审考察报告和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近三个月内)。报告标题为XXX同志政审考察报告,报告内容为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情况和政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考察报告请交至河北大学艺术学院办公室。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将按总成绩排序依次进行递补,相关信息将在河北大学艺术学院网站及时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联系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应聘。
材料交至地址: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C6教学楼南楼429办公室。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312-5073050
河北大学艺术学院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