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公开征求设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 拟收学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6-04-01 17:51:26

    设计专业非全日制硕士专业代码135700。

河北大学艺术学院现有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于1995年招收第一届装潢设计本科专业;设计学学术硕士于2003年开始招生(河北省首批);艺术硕士(MFA)艺术设计领域于2010年通过全国艺术硕士指导委员会评估(全国第二批、河北省首批)。配合人才培养需要,艺术学院设有中国文艺舆情信息研究基地、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基地、河北省艺术研究生教指委秘书处、河北省乡土文化与艺术传承研创基地等机构。

设计学科以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为依托,形成了多艺术学科综合与融通的特色,立足京津冀,深耕燕赵文化,坚持“大艺术”观,以“民族、民间、地域、时代”为理念,拓展艺术与科学交叉融合的学科发展路径,弘扬优秀燕赵传统文化,助力雄安新区发展。结合艺术学学科发展动态,依托学校学科优势,形成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和数字媒体设计三个专业方向。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个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河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的紧急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841号)等文件规定,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补偿及非营利性原则,通过成本测算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我校设计专业(代码:135700)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拟收费标准如下:

非全日制20000元/生,学制3年。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于2026年 4月15日24:00前与河北大学艺术学院联系,并提交书面材料。

    公告时间:2026年4月1日至 4月7日。

    联系电话:0312-5073060

    联系邮箱:hbuyishu2023@163.com





河北大学艺术学院

2026年4月1日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关于公开征求戏剧与影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拟收学费标准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