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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艺术学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26-01-11 17:10:51

依据《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校政字〔2020〕38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每个环节公平、公正、公开。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本单位“申请—考核”过程,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学院成立导师考核小组负责“申请—考核”各环节审核、考核工作。

二、招生导师及名额

详见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河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三、申请条件

“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拟报考的导师不得作为推荐人)。

)应具有硕士学位应届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论文1篇或著作1部,其中应届考生发表成果须为在读研究生期间取得,非应届考生成果发表时间须在近五年内。

)具有艺术专业经历,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写作能力,外语水平较好。

四、申请材料及审核

(一)个人申请

考生2026年1月8日8:00-2月28日18: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报名缴费20263月15日前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网报成功后系统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非应届生“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

2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现实表现考察表(附件1)

4、学士、硕士学位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如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 5)等,其他能证明外语能力的材料可补充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艺术创作类成果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表格及证明材料(附件2);

9、专家推荐(拟报考导师不得为推荐人)(附件3);

10、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不少于8000字);

11、河北大学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 

以上材料纸质版在规定时间寄到学院,逾期不再接收。电子版按照顺序扫描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以“考生姓名+报考导师+联系电话”命名,其中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按照附件5:河北大学艺术学院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术水平基本情况摘录表所填顺序整理成一个PDF。

考生须在参加考核时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考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材料审核

1.由不少于5名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审核、初选,综合评定并给出学术审核成绩,综合初选结果选出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2.面试名单在学院官网进行公布art.hbu.cn/kyxx/index.jhtml

五、考核时间

考核拟定于2026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以河北大学艺术学院官网通知为准。art.hbu.cn/kyxx/index.jhtml

六、考核办法

由不少于5名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分别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材料进行综合评定。考核采取百分制,包括外语测试(笔试)和艺术史论综合两个部分。艺术史论综合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

(一)外语笔试。学院统一命题,分值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外语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

(二)艺术史论综合。

专业能力考核分值为10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学术审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其中,学术审核成绩包括前期研究成果和硕士论文考核(60分)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考核(40分)。专业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综合能力考核分值为100分,采用面试形式,打分采用A、B票制。招生导师在A票上打分,其他面试成员在B票上打分。综合能力考核成绩=A票分数×60%+B票分数平均分×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总评成绩=专业能力考核×50%+综合能力考核×50%。

七、录取工作

(一)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总评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经考察发现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方面有严重问题或发现有其他违反博士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考生,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对考生的成绩审查无误后报送研究生院。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八、工作纪律

(一)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校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规定,充分尊重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发挥专家组的考核作用,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考核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二)申请考核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的人员,不得参与关系人的考核录取工作。

(三)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任。

九、联系方式

(一)材料邮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2666号河北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马老师收。邮编:071002

电话:0312-5073060

电子邮箱:hbuyishu2023@163.com

(二)河北大学艺术学院监督电话:0312-5073068

电子邮箱:ysxydwjd@163.com

本实施细则由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现实表现考察表.doc

附件3: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2:河北大学艺术学院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术水平基本情况摘录表.docx

附件4:河北大学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艺术学院

  202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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